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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不知你妹妹现在多大年纪、是在就读什么学校、是白天还是晚上摔伤、是在课间还是放学休息摔伤?因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现只能给你简单的咨询作参考:如出事的当时是晚上,楼梯间有照明灯,也无其他障碍,发生事故学校
要看事发时的客观情况,是意外还是自己选择跳的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学生是人,是个体,是大活人!有自己的思想的!他自己做什么谁能控制得了。出点意外在所难免,谁成长路上多少没有个大大小小的意外。另外,就是出事了也不要动不动说谁负责,拜托,家长才是学生监护人!就算要负责,
小孩在学校受伤的赔偿如下: 1、小孩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遭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3、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一般以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协商一致为准,且一般赔偿金额
学校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患者的病历,是个人的隐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和医院的作法,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
学校可以注销学生学籍。但是不能随便注销学生学籍。在籍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相关情况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后,注销学生在原校的学籍: 1、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或延期注册手续,经学校督促无效且超过新学期开学3个月后仍不注册者; 2、无故连续旷课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