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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侵害对象相同,都危害公共安全。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观罪过不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行为人对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是明知的,并且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属于故意犯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现实生活中,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不仅使易燃易爆设备本身遭到损坏,而且常常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和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
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一)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
一、什么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概念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燃气等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确定某一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是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还是构成侵犯财产方面的犯罪,主要看受破坏的易燃易爆设备是否处于正在使用中,破坏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也就是说,如果破坏正在使用中的易燃易爆设备
本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分为客体要件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
注意区分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界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侵害对象相同,都危害公共安全。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观罪过不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行为人对其破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不仅使易燃易爆设备本身遭到损坏,而且常常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破坏电力设施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处罚如下: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破坏电力设备罪一般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电力安全的行为。破坏电
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故意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危害了公共安全的,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属于破坏电力设备罪。其中,电力设备主要指的是发电、供电、输电、变电的各种设备,比如:电厂、电缆管道、变压器、配电室等。除此以外,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