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抽逃出资又补齐是不是还构成犯罪
抽逃出资又补齐是不是还构成犯罪

抽逃出资又补齐是不是还构成犯罪

2020-07-02 8
普法内容
抽逃出资又补齐构成犯罪。在抽逃出资之后又进行补齐对于是否构成犯罪没有多大的影响。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159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 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股东抽逃出资后归还构成犯罪吗?
    股东抽逃出资后归还构成犯罪吗?

    股东抽逃出资后归还构成犯罪的。司法实践中,那些已经将自己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的股东,是不能随意的将出资额抽取出来的,这是由于资金抽取的行为,不仅可能会影响到工作的资金周转,还有可能会危害到公司债权人的权益。

    2024-05-23 9
  • 被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是否构成犯罪
    被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是否构成犯罪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不可以申请法院核查,但是法院可以认定。 当股东存在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时,当事人

    2020-06-28 319
  • 抽逃出资构成犯罪的法律是怎样的
    抽逃出资构成犯罪的法律是怎样的

    抽逃出资罪的刑事责任为: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

    2020-04-02 124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抽逃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犯罪构成是什么,抽逃出资罪怎么处罚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抽逃出资罪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2022-03-08 15,340
  • 抽逃出资罪漏又犯

    抽逃出资罪属于继续犯,继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犯罪行为,从实施到行为结束,犯罪行为和非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

    2021-11-08 15,340
  • 抽逃出资罪的概念及其犯罪构成是什么,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犯罪客体。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

    2022-05-06 15,340
  • 抽逃出资罪有否构成犯罪?

    已构成。抽逃资金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自然人触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04-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抽逃出资罪 01:01
    什么是抽逃出资罪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抽逃出资罪,主要指的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抽逃其出资资金,涉嫌金额巨大、产生后果较为严重的、或者导致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国

    1,362 15,340
  •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追诉时效 01:03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追诉时效

    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时效与法定最高刑相关。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的,追诉时效为5年。法定刑5年以上不满10年的,追诉时效为10年,法定刑10年以上的,追诉时效为15年,法定刑为无期徒刑和死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1,981 15,340
  • 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区别是什么 01:24
    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区别是什么

    虚假出资,即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设立人间的合同约定,对公司承担一定数额价值的出资义务,但公司股东为避免自身相应价值财产完全转让给公司,而以实际价值远低于约定价值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伪造已实际履行完毕出资的客观状态。该行为会使公司虽然

    1,93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