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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不需支付。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因此,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不需要再支付利息。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法律的上限。 首先,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和返还借款。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和还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虽然约定了,却约定得不明确,首先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
一、借款合同利息怎么确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和利率的确定有无原则。民间借贷合同为有偿合同的,其利息和利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2、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
借贷双方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准确的说应该是主张从起诉日起至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损失。 超过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后,在前述标准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损失。
1、进行民间借贷时,借贷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如果是自然人借贷的,视为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不予支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
好朋友之间的借款,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利息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视作双方是无息借贷。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事先没有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利息,出借人就不能主张对方支付利息。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台的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
在民法典生效后,现行利率一般是不超过16%(会有起伏),也就是法院会支持该利率的诉求。如果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的,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民间借贷合同当中,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如果是对于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双方还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明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再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