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拆迁补偿 第十九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
工厂拆迁和搬迁是有补贴的。对工厂的拆迁具体的补贴包括:1、对工厂无法搬迁的建筑物和地上附属物拆迁的补偿;2、工厂停产停业的补偿,也可酌情包括工厂预期经营的损失;3、包括工厂搬迁的费用、物资的运输费和包装费用等;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建材厂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
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行政管理属于属地管辖,无论是国有的,还是个体的,无论是大型的,还是小型的,均由县级劳动机关实行属地管辖。劳动局是可以管的了大型工厂的。法律链接:《劳动法》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
1、公司搬迁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一般是在合同约定的合理范围决定具体数额的。 2、超出合理约定范围,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3、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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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搬迁员工不想去,无需赔偿,只需要按照相关支付经济补偿金。厂里搬迁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重大事项,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之后,员工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不合法。 征地拆迁,即由政府严格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之后,才可以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 但是,某些征收人为了规避复杂的法定程序,就直接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和“协议搬迁”的方式,实施对土地的征收,这种行为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属于违法
搬迁补助费是指,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