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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 2、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 3、探视时,
1、可以探视,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2、有时间限制,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
行政拘留探视时间的预约方式如下: 1、持有效身份证件。律师会见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 3、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
拘留有三种: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等。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近亲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只能由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的律师会见。这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治安处罚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
1.拘留所回见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 2.当日每名被拘留人原则上只能会见一次,近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
1、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
法律上没有行事拘留的说法,只有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法律上对于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最短时间也没有规定,而只对拘留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天进行了规定。从立法的角度来讲,规定拘留的最短期限没有实践意义,只有对拘留期限进行时长限制才具备现实意义。 实践当
被刑事拘留是不可以探视的,但被行政拘留则可以。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除办案单位外,只有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在刑事拘留后和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亲属包含夫妻、父母、子女等都无法会见到犯罪嫌疑人。被采取了刑事拘留,说明涉嫌了刑事犯罪,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伤残鉴定级别下来,就必须要赔偿,只是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支付,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从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