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采用实缴资本制时,公司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为后续注册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长期限。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
1、一人(一个股东)注册外贸公司,注册资本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 2、二人或多人注册外贸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本可在2年内到位。
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即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二十年,二十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
不可以,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即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二十年,二十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
新公司法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
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即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二十年,二十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成立,股东认缴出资是有一定期限的,股东认缴出资的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缴出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
如果股东想要出资,可以采用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但是,已经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要除外。出资的是非货币的财产,则要进行评估作价并核实,高估或低估作价都是不可以的。法律对评估作价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的出资方式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国有独资公司与有限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股东出资方不同: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只有一人,就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而有限公司是股东人数不定,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公司章程的制定主体不同: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有资产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