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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先看死者可否有遗愿,有遗愿的,应按遗愿执行。 3、无遗愿的,应该确定什么人能够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 第一步骤(另一半、娃儿、爸妈)和 第二步骤(弟兄姊妹、祖爸妈、外祖爸妈)。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 第二步骤继承人不继承
父亲离世后,母亲可选择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遗产。若未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母亲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如子女、父母)分享财产;若无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或他们放弃继承,母亲可独得所有遗产。若有遗嘱,母亲则需按遗嘱执行财产分配
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则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或无法出具公证处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请问你所说的儿媳女婿是什么情况呢
公婆遗产的继承,规定是在死者死亡后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需要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在死者无遗嘱指定儿媳
1、应该先看死者可否有遗愿,有遗愿的,应按遗愿执行。 3、无遗愿的,应该确定什么人能够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 第一步骤(另一半、娃儿、爸妈)和 第二步骤(弟兄姊妹、祖爸妈、外祖爸妈)。继承开始后,由 第
独生子女继承财产,首先要看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和遗赠协议,如果没有,则要看 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否只有一个,只有当这些情况均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单独继承遗产《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
叔叔作为爸爸的兄弟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指定叔叔继承的,叔叔对爸爸的遗产有继承权; 2、没有遗嘱的且被继承人没有第一继承人或者第一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其叔叔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家产。女儿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不会因为户口迁出而丧失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有遗嘱或遗赠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依据法律的规定,同一顺
遗产继承女儿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