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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的好处: 1、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首先,企业上市后可以筹集到相当数量的资金。其次,公司上市后,还可以再融资募集资金。 2、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企业发展方向。 3、企业主不需要为企业承担一切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劣势: 1、企业的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
上市公司私募债的主要原因还是集资。不能一概而论说是利空还是利好。 比如他们可以通过私募债开发新项目,或新的工程,那就是利好。但由于现金流有问题而私募债就是利空了。一般上市公司不傻,不会告诉你是补充现金流的,所以他们不会让这成为一件利空的事件
一股一权原则。按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届第次股东会决议 20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召开了北京_______公司第___届第___次股东会,会议应到___人,实到___人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传统的做法是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这对出资多的大股东是有好处的,而且看起来也公平合理,所以叫资本
关于我国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公司的全体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应当通过合法的行使方式进行,需要经过公司的法定程序,并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且借款行为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未通过法定程序,可能会认定为抽逃出资,应当要向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