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
1、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
离婚没户口本的,应当补领后再办理结婚证。办理结婚证必须出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登记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没办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可以双方协商解除该关系而离婚,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同居关系,在非婚姻关系状态下的财产不属于婚内共同财产,不能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
如果没有办理结婚证,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1、法院已判决离婚,结婚证就没有作用了,也不用再去领取离婚证。需要再结婚或者办理其它事项,可以持法院判决办理。 2、对于户口问题,如果女方不协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以持判决书向户籍民警说明情况进行办理
1、没有离婚证再婚登记的,应带3张大2寸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2、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离婚后再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审查离婚的法律文书,再婚登记
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一般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是不能办理离婚的,双方自行解除关系即可。离婚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
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如果男女双方,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
离婚判决书可以办理结婚证。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只给判决书,不给离婚证的,那么离婚当事人凭离婚判决书,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再次登记结婚。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