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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费与交房没有必然前后关系,房产公司不应当借未付燃气费而拒绝交房,这样不合法。
暖气的开口费是行业内形成的约定俗成的东西,目前没有规定的接口收费标准,国家曾经要取消该项收费,但在实际的执行当中,因为与实际不符,无法落实下去。但这个开口费不应该直接向商品住宅的住户收取。我认为应该是
根据发改委的相关政策,暖气、天然气开口费均早已取消,不应该向用户收取
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0日至次年的3月25日。采暖期内用户室内温度应为18℃±2℃,但不得低于16℃。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天数,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
郑州市暖气费收费标准如下: 1、按照面积收费,如果是居民用热,每日每平米是0.19元,如果是非住宅用暖,每日每平米是0.28元; 2、采用计量表计费,居民用热130元每蒸吨,其他用热190元每蒸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居民:按照建筑面积
报停暖气不用交暖气费的流程如下:1、用户须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到热力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取暖费报停业务登记单;2、用户须申请报停的房屋无拖欠取暖费;3、用户须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报停工时费等相关费用;4、用户
太原取暖费收费标准2021新政策如下: 1、居民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6元(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8元)交纳采暖费; 2、非居民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7.5元交纳采暖费; 3、申请报停且符合报停条件的用户,按全额热费的30%交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