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什么人能申请认定婚姻无效
什么人能申请认定婚姻无效

什么人能申请认定婚姻无效

2021-04-24 54
普法内容
婚姻无效可以由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婚姻关系当事人指的就是夫妻二人。利害关系人则指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具体来说,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有权提出。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有权提出;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有权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申请人只能是无效婚姻吗?
    申请人只能是无效婚姻吗?

    配偶是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重婚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近亲属等利害关系人。

    2022-05-15 56
  • 申请疾病型婚姻无效的认定
    申请疾病型婚姻无效的认定

    疾病型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也就不存在申请无效的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的。有的疾病型婚姻属于有效婚姻,有的疾病型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2021-01-03 115
  • 申请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有什么样的,怎么规定
    申请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有什么样的,怎么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申请人,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

    2024-05-20 3
专业问答更多>>
  • 有资格申请认定婚姻无效是什么人

    1、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022-11-07 15,340
  • 婚姻无效申请如何认定

    申请婚姻无效,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向法院申请。 申请婚姻无效法定情形如下: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当事人以上述情形之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

    2023-08-05 15,340
  • 怎么申请婚姻无效?什么情况下申请婚姻无效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下列材料: 1、结婚证; 2、双方身份证; 3、户口簿; 4、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2023-08-07 15,340
  • 哪些人能够申请婚姻无效,申请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

    一、哪些人能够申请婚姻无效1、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2、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

    2022-10-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无效婚姻的申请书怎么写 01:25
    无效婚姻的申请书怎么写

    无效婚姻的申请书的书写方式和民事起诉状差不多,申请人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一方,被申请的一方为被申请人。需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出生年月等。诉讼请求部分写清楚请求法院宣告双方的婚姻无效。事实与理由部分,简单的写明两人的结婚经过

    1,227 15,340
  • 如何界定无效婚姻 01:17
    如何界定无效婚姻

    婚姻关系,涉及两个人组建家庭,同时还涉及社会的公序,以及国家的稳定问题。因此,国家对婚姻关系做出了严格的保护,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要结合成夫妻,需要经过登记结婚的手续。男女双方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373 15,340
  •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01:20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双方当事人之间自始不产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重婚;第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三未到法定婚龄。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

    622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