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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与抵押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担保与抵押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2021-01-08 180
普法内容
抵押质押和担保之间的关系为抵押和质押都属于担保方式的一种,抵押为债务人或第三人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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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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