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进而依据第三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进行异议、申请撤销。如果有证据证明商标申请人在申请之前有接触或者能够接触在先使用人的商标,则可推定申请人具有抢注恶意。
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
农资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 1、抢注未注册商标。 2、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3、抢注驰名商标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
尽管我国加入wto已经十多年,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一些企业的管理理念和意识仍无法与国际接轨。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是引发其商标海外恶意抢注的根本原因。有的企业认为办理商标海外注册手续过于复杂,还需
农资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 1、抢注未注册商标。 2、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3、抢注驰名商标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
恶意抢注商标的后果是最终会被商标局撤销商标权,并且被侵权人可以向恶意抢注的一方申请民事赔偿。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恶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但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在先权利,也不得是抢注他人已经在先使用并且
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界定有以下几点: 1、看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2、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3、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通过这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