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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
并存债务承担需要债权人同意,法律规定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1、一般不需要,但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根据《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归村民所有的
一般担保债务人死后担保人要承担债务,但是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先以债务人的遗产清偿。《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
担保人提供担保不需要债务人同意。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需要判断此笔债
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不同,债权转让是不需要征得债务人同意的,而债务承担就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这主要是由于,债权转让涉及的是权利转让问题,无论权利流转到哪一方手上,债务人都是特定相对的,权利的转让不会影响债权的实现,权利转让也不会影响债务人的
担保人能够起诉债权债务。如果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清偿债务的义务,担保人在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之后,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担保人代为偿还的款项。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有钱但是拒不偿还债务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