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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要带齐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台湾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大陆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证件和材料有: (1)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3)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自愿结婚。
已离异的台湾地区居民申请与大陆居民在大陆地区再婚的,如果台湾地区居民已解除原婚姻关系的,应当出示离婚证,关于“台湾地区离婚证”效力的认定,按照如下规定:(1)离婚证件是台湾离婚协议书的,应当经台湾公证
(一)市居民本人的簿、(原件及复印件)。(二)居民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台湾公证机构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
答复:你好,如果你现在在大陆地区,并且准备在大陆地区结婚的法,那么就适用《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
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台湾收养登记该怎么办,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护照; (二)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是为保障台湾海峡两岸人员往来,促进各方交流,维护社会秩序制定。由国务院于1991年12月17日发布,自1992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
内地居民也可以在香港登记结婚。根据相关法例的规定,在香港结婚的双方均不受居留条件所限制,即双方可以属于任何国籍。也就是说,只要能入境香港,同时满足登记结婚的相应要件,内地居民也能够在香港登记结婚。具体来说,只要满足以下的要求。首先,根据香港
涉外婚姻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是以下三点,分别是: 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