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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进行破产抵销的债务仅以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的为限 《破产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即破产企业债权人用以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取得的,破产程序进行中发生的新取得的债务
债务人破产抵销权禁止的情况有: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但有特殊原因的除外;以及次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但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破产抵销权的禁止情况: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但有特殊原因的除外;以及次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但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一、什么是破产抵销权破产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债的种类和到期时间,得于清算分配前以破产债权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0条对此作了规定:
在通常情况下,抵销免除双方的债务,债务双方是同等受益的,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消灭。至于破产抵销权有哪些限制条件,主要以下内容: 一、可进行破产抵销的债务仅以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的为限。《破产
一、可进行破产抵销的债务仅以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的为限 《破产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二、破产债权人恶意负债不能抵销 《破产法》第40
破产抵销权的限制,主要有: 1、债务人的债务人恶意取得的债权不能抵销。破产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因为
如果债权债务想要相互抵销,需要同时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抵销人与被抵销人必须互负债务。互负债务的意思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互享债权、互负债务。并且,这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都必须是合法的,非法债务不能参与抵销; 第二,
法院宣告破产的条件包括:1、债务人没办法偿还到期债务。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法院可以根据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若在破产宣告前,第三人给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为债务人还清全部到期债务,或者债务人自己已还清全部到期债务的
关于死缓犯限制减刑的条件,具体如下: 1、累犯限制减刑,累犯一般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由于累犯体现了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所以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