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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
看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如果是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物质,或者明知道有毒还故意销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对人们的身体造成严重危害,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诉讼标准的规定(一)》公通【2008】第三十六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掺入生产、销售的食品中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和人体健康权利 2、客观要素,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有毒食品原料的行为 3、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犯了生产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
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实施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即构成犯罪; 2、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生产
运输毒品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决如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情节严重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