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逮捕之后,律师的工作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找到当事人在逮捕之后可以不必再继续羁押的理由,并说服办案机关做出相应的决定。二是找到当事人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并说服办案机关认可,为当事人能够轻判找到依据。因此,逮捕之后律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
(一)【自首】【影响判刑】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自首是法定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积极配合】【影响判刑】应当配合相关机关,如实回答案件相关问题,且不袒护他人,对与本案无
(注,本文书为填空式文书,其4联,一联交检察机关,一联执行后随案卷,一联交由犯罪嫌疑人,一联留底。4联要填写一致,中间要加盖骑缝章)
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批捕决定向公安机关发出,执行逮捕针对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
首先,采取人身强制措施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当事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应在1-4天申请批捕,批捕后应通知当事人。扣押的财物与本案无关的应返还,案件尚未调查清楚。不能处理当事人的财物,公安机关只能随案移送当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1)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 (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嫌疑人的具体要求。犯
具有逮捕权利的机关是公安机关,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下达逮捕书,公安机关便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据此,具有批准权或决定权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审查和侦察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便可以批准公安机关进行逮捕
逮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针对的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不逮捕的案件中,可能犯罪嫌疑人涉嫌的是轻罪,或者犯罪情节较轻。但是如果要适用缓刑,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犯罪分子在侦查阶段没有被逮捕不一定是满足适用缓刑的条件,逮捕和缓刑不一样。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指的是对犯罪分子先行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具体适用条件有三项,首先,判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