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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追诉时效起点问题 1.关于“犯罪之日”的理解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犯罪状态的犯罪。犯罪之日应指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对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追诉危险驾驶罪是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在算追诉时效时是会按最高刑期为标准,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会给予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因此所存在的追诉时效就是为五年,如果过了此期限就不能再追诉。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时间是一致的,因此共同犯罪的追诉时效应当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
1、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为在危险驾驶罪的追溯期间又犯了危险驾驶罪的,那么前面的犯罪追诉时效会中断。此时其追诉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也就是同一犯罪行为多次发生的,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计
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则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危险驾驶的行为人才能缓刑:罪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不进行关押也不会再次危害社会;第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此外,如果罪犯是不满十八周岁的青年、是怀孕的妇女或是已满七十周岁的老
首先,对于危险驾驶罪的服刑人员,应当积极接受教育改造,遵守监规,服从管理,如果有立功表现的,都可以申请减刑;一般的,危险驾驶罪的刑期都是比较短的。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