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土地使用权仲裁时效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仲裁时效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仲裁时效是多久

2021-04-16 92
普法内容
土地使用权仲裁时效是3年,该有效期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仲裁委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仲裁的时效是多久,仲裁执行的时间是多久,仲裁执行
    仲裁的时效是多久,仲裁执行的时间是多久,仲裁执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

    2024-06-10 19
  • 土地仲裁时效范围
    土地仲裁时效范围

    土地仲裁时效期间为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其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2020-04-01 141
  •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多久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多久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宅基地的含义及拓展: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

    2021-05-29 10
专业问答更多>>
  •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废止时间

    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

    2022-02-28 15,340
  • 土地仲裁时效要有多长时间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土地所在地农

    2022-06-05 15,340
  • 仲裁的时效是多久,仲裁执行的时间是多久,仲裁执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

    2022-07-21 15,340
  • 土地使用权多长时间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多久才能办理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22-04-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01:20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与征收的行为无关,而与土地的性质有关。而不同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不一样的。如果是用来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70年,用来建造经营性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了。如果土地的使用期限满了之后,还可以自动续期。自然,

    3,094 15,340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01:07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3,175 15,340
  • 劳动仲裁仲裁期限是多久 01:13
    劳动仲裁仲裁期限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

    2,81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