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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二)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三)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四)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自愿收养本中心弃婴(童)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申请收养。 (2)经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的,在福利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 (3)
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
收养人需具备的条件有无子女,无医学认为不可以领养孩子的疾病,可以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条件,年满三十岁。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可以像民政部门申请领养,或者收养人和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并且办理公证,登记收养过后就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
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
根据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正常情况下,你有一儿子已不具备收养条件。但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
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如下:1、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或者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离婚后,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如果此时父母双方感情仍算较为融洽的,可以直接达成一致的抚养权变更协议。如果父亲和母亲对抚养权的变更,不能达成合意的,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要让变更抚养权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就需要公证机构的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想要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双方私下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时,双方协议离婚的,变更抚养权后需要到民政局进行抚养变更登记;双方起诉离婚的,就需要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抚养变更登记。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