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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即曾经在你的人生中使用过的名,那么曾经使用达的名则有相关的证明证据,比如学籍中、入伍通知书中、选民登记中、村民(居民)的登记薄中,凭以上证明和基层组织的证明就能够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添加上,以便于理序不是同一名已经产生或有可能产的民事或
有影响。曾用名对个人来说,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户口簿的使用 一、居民户口
这个是可以咨询房管局的啊。我的补充::04房管局改成派出所户籍室。
1,如果是“曾用名”、户口迁移项(何时何地,因何原因从何处迁入等)是会体现在新的户口本上,继续保留的; 2,如果是应原户口页登记失误(如民族等)变更的,是不会体现在户口本上的,但是会在派出所的个人户籍
【法律意见】去当地村委会或者社区开一个曾用名的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在户口曾用名上增加此一项,那么以后凡是出现两个名字中任何一个名字的证件都是有效的,或者去改独生子女证,改户口需要的手续比较多,但是不知道
一般都会显示,改变的是学历,婚姻状况等信息,曾用名是不会变的
户口本加曾用名最简单的方法:本人提出申请,凭相关有效证明,如单位人事部门档案记载,就读学校原始学籍档案记载等,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才予以上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曾用名对个人来说,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
户口本改名字麻烦不麻烦。按照法律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可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所以按照规定需要申请
派出所能改名字。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