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7章第23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
父母有一方满60周岁,子女即可税前扣除赡养老人费用,只有兄弟2人的,选择均摊扣除,每人税前扣除1000元,无论共同赡养人有没有行为能力都一样。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纳税人赡养一人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费,统一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配每月2000元扣除额,每人分配额不得超过每月10
赡养老人个税的扣除标准是: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法律规定的赡养老人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包括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继父或继母,养父母和养子女间)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
法律规定的赡养老人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包括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继父或继母,养父母和养子女间)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
作为子女赡养人是应尽的义务,赡养人应该对身体患有疾病的老年人进行及时给予治疗救治和护理;对经济较为困难的老年人,应该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支持;针对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该要承担起照料老人的全部责任;如果出现无法亲自照料的老人的赡养人,
有多个子女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应按以下方式来承担: 1、签订协议。多个子女可在父母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协议,订立赡养协议后,按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 2、平均承担义务。没有订立赡养协议的,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要均等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
子女如果不赡养老人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分别是:1、可以请求当地的居民委员会等进行调解;2、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并强制执行子女给予老人相应的赡养费用;3、如果子女拒不赡养老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嫌遗弃罪受到刑法的处罚。子女应当尊敬、爱护、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