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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注意的问题: 1、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2、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首先,对于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据征收的规定给予补偿。
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
《土地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
在国家的土地上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它的产生方式有: 1、划拨方式。土地划拨指的是土地使用人只需要按照程序提出申请,并且获得有关机关的批准即可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且不用向土地的人支付任何租金及其他费用。
照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权属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间承载地,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村办及乡镇企业用地等。总体上看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的要求如下: 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
农村的建设用地是不是可以用来盖房子,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 最重要的还是需看土地的性质。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管是什么单位,或者是个人想要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都要依照法律规定来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有两种情况除外,一种是兴办乡镇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该办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