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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前应当提前写好起诉状,准备双方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以及需要分割的财产清单,到人民法院立案。人民法院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并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判决双方是否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
关于起诉离婚人不在怎么办理流程的问题:若一方不到法院取传票,法院无法送达,会公告送达,一般会要花90天左右。 公告送达后,对方不到,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若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若你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法院不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应当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
如果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郁南县,应该向郁南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常规情况下的离婚起诉受理法院】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在离婚诉讼案件中,首先要的注意的是诉讼管辖的问题,即一方当事人应该向何地的法院起诉的问题;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中有一方提出离婚的,离婚诉讼则由另一方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住所地即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常住地
第二次离婚的起诉,可以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有以下四步: 1、一方持起诉状到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后通知双方开庭; 3、法院开庭审理时,会组织双方先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第二次起诉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需要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写清楚当事人自然情况,也就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其住址等的证明; 2、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