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对于重大误解谁享有撤销权
对于重大误解谁享有撤销权

对于重大误解谁享有撤销权

2021-01-23 23
普法内容
撤销权的归属其实并无明文规定。 重大误解谁有撤销权是一个学界争论点,大家各执一词但立法上并无相应的改动,目前只能不做缩小解释。 但是这对实务很明显是有掣肘的,因为这个权利到底由谁行使所带来的纠纷不是一时的,而是经常性的,法律需要尽快做出相应的规定,使得法院裁判定论都有法可依。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重大误解的合同可以撤销,重大误解是什么
    重大误解的合同可以撤销,重大误解是什么

    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重大误解有下列要件构成: 一、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 二、当事人的误解必须是要对行为的主要内容构

    2021-07-29 24
  • 如何撤销重大误解解除合同
    如何撤销重大误解解除合同

    基于重大误解的合同撤销的方式为受损害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当事人要返还根据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对合同被撤销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还要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2021-01-16 109
  • 如何认定民事撤销权的重大误解
    如何认定民事撤销权的重大误解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1-03-10 159
专业问答更多>>
  • 重大误解的行为有哪些,重大误解撤销权的消灭

    一.重大误解的行为有哪些认定为重大误解的行为主要有以下五种: 1、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

    2022-11-01 15,340
  • 行使重大误解撤销权怎么撤销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

    2022-07-09 15,340
  • 重大误解属于哪个法定撤销事由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误解是可撤销行为的一种。重大误解是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法

    2021-08-14 15,340
  • 如何适用民事重大误解撤销权

    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来行使民事重大误解撤销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

    2022-11-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谁有权撤销房产证 01:04
    谁有权撤销房产证

    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可以依职权撤销房产证的,撤销房产证后,要办理注销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1、不动产灭失的;2、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3、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

    2,544 15,340
  • 夫妻房产赠与撤销权怎么化解 01:34
    夫妻房产赠与撤销权怎么化解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房产赠与撤销权的法律常识 首先,夫妻之间当然可以互相赠与个人的合法财产。但是,夫妻之间的赠与,也要适用赠与合同的一般规定。因此,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合同也是可以撤销的,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就是那些没有正式交付,或者没有办理转

    1,118 15,340
  • 无权代理的撤销权 00:46
    无权代理的撤销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没有代理权的当事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该合同既不是无效合同也不是有效合同,该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一定的行为的发生。善意的第三人享有撤销权,其有权撤销该合同,其撤销合同的意思

    2,021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