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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2021-02-11 138
普法内容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 一、形成的原因不同; 二、请求权人不同; 三、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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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9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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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3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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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2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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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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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者区别如下: 1、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婚姻仅仅是指欠缺结婚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无效婚姻的请求权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

    2023-07-2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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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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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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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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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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