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汇票背书需要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目前,我国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最常见的方法是在票据背面或粘单的背书栏内签章(即盖了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
票据背书的形式如下: 1、转让背书:指持票人将汇票权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
汇票背书的方式如下: 1、限定背书; 2、空白背书; 3、记名背书。 背书要记载的事项如下: 1、应记载事项:背书人签章、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 2、可记载事项:可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票据法》第二
汇票背书的方式如下: 1、限定背书; 2、空白背书; 3、记名背书。 背书要记载的事项如下: 1、应记载事项:背书人签章、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 2、可记载事项:可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票据法》第二
票据背书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依法定方式进行,才产生法律效力。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背书时必须记载的事项有:有关事项、被背书人名称、背书人签章。 1、有关事项。有关事项是指背书的具体目的,即在背书时是为
汇票上非法定记载事项包括: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没有记载的,按票据法的规定确定。票据法第二十三条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
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如下: 1、表明“支票”的字样。这是为了确定票据的性质,使当事人易于辨认,以确定自己的权利义务;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指出票人作出的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付款,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意思表示; 3、确定
公司章程,指的是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所制定的和规定的:公司名称、办公住所、经营范围、经营制度相关信息的基本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以下事项: 1、公司详细的名称以及办公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起诉书也就是起诉状,在民事案件中,标题一般是“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写成: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原告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