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
第一,失业职工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办理。 第二,参保单位职工失业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在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带以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这一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对其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保费如何计算?《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
如果你已经就业,未领取部分是不能领取的,重新就业后,下次失业时,根据再次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失业金领取期限。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的计算方法主要有: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如下:1、按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2、满足以下条件的,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有再就业要求的;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3、向社保局递交材料: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