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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债务,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投资出资的,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出资的方式为: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
企业转让后,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进行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
企业法人承担什么责任,严格来讲应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什么责任 第一,行政责任: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能证明对公司行为不知情。 第二,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企业法人会承担企业债务,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1、先以合伙企业承担债务。 2、不足的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连带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不管自己在合伙协议中所承担的比例如何。 (2)无限责任。
1、民法典规定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2、《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要区分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首先要区分我国合伙企业的类型。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分为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以及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组织,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形式是,由有限合伙人以自己认缴的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根据《民法典》、《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存在如下两种不同的情形: 1、个人独资企业在设立过程中,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法律活动,法人未成立的,或设立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企业可以将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属于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原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之后,债权人可以向新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求其偿还债务以及从债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