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同方已离婚网店如何分割
同方已离婚网店如何分割

同方已离婚网店如何分割

2021-03-11 90
普法内容
可竞价取得继续经营权并付补偿金。当事人针对淘宝、京东等网络店铺的分割要求主要集中在三部分:一是网络店铺进货即库存;二是买家所付货款;三是淘宝店铺经多年经营,本身存在的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开网店离婚时分割吗?
    开网店离婚时分割吗?

    网络店铺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与实体店铺一样能带来经济收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也该被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除有合法协议约定外,网店可以适当折价分割。

    2021-01-06 112
  • 来了店铺离婚如何分割
    来了店铺离婚如何分割

    租赁的店铺,产权不是自己的,依法是不能进行分割的。r对店铺内的自己的财产,依法可以分割。原则一人一半。r如果该店铺是你经营的,原则由你继续经营,给对方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则可。

    2024-05-14 8
  • 离婚时该如何分割类似网店这样的共同财产
    离婚时该如何分割类似网店这样的共同财产

    离婚时分割类似网店这样的共同财产的方式:如该网店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不得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网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该网店的运营情况;收入状况,以及综合其他因素作价,并遵循有利于经营原则,由

    2021-04-22 111
专业问答更多>>
  • 离婚时如何进行网店财产分割?

    目前,法律对虚拟财产无具体定位,但虚拟财产也有财产属性。比如网店,通过这一虚拟平台可以创造现实财产,因此它就有了现实的财产属性,可以分割、继承。依据《》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是指在夫妻关

    2022-08-24 15,340
  • 共同开店的网店离婚怎么分割

    对于共同经营的网店,在离婚时,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用个人身份信息通过实名认证开设的网店,无论是由该夫妻一方经营还是由夫妻双方经营,该淘宝网店都属于

    2022-06-07 15,340
  • 支付宝网店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淘宝账户分为卖家账户和卖家账户,卖家账户可以认为是日常生活营生工具,而且积累起相应的知名度和信用也需要夫妻双方持续投入,因此我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如果是买家账户,可以是个人专有的

    2022-10-14 15,340
  • 如何分割同居期间分割的财产,已经离婚分割

    1、同居关系建立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的,双方当事人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所谓“离婚”的问题,除非同居关系建立于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且符合

    2022-04-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如何分割 01:09
    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如何分割

    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具体如何分割,那么也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是婚姻内夫妻一方以受益人身份获得的死亡保险赔偿金,那么属于婚内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如果双方都为受益人,那么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如果是夫妻以共同财产

    642 15,340
  • 离婚时如何分割共同债务 01:22
    离婚时如何分割共同债务

    要确定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分割原则,首先需要确定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采取的是共债共签原则。只有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事后确认的债务,才是夫妻共同债务。除此之外,其他债务都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

    1,224 15,340
  • 离婚汽车在一方名下如何分割 00:52
    离婚汽车在一方名下如何分割

    离婚汽车在一方名下分割方式有以下两种: 1、如果在婚前订立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则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按照财产协议处理即可;在夫妻间没有订立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夫妻购买的车子,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享有使用权,任何一方都无权独占; 2、离

    783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