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应该如何认定介绍贿赂罪
应该如何认定介绍贿赂罪

应该如何认定介绍贿赂罪

2024-05-26 0
普法内容
如何认定介绍贿赂罪 认定本罪时,应区分介绍贿赂罪与行贿受贿共犯的界限,介绍贿赂人不同于行贿或受贿一方的帮助犯,他必须与贿赂行为的双方都有联系,是根据行贿、受贿双方的意图办事,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如果行为人只与其中一方有联系,为一方出谋划策,则构成一方的共犯。另外,介绍贿赂的行为人是在他人有了行贿或受贿故意的情况下,才从中沟通撮合的。如果他人本无行贿或受贿的意思,只是在行为人的极力怂恿、劝说、诱导等行为之下才产生行贿、受贿意图,便不是介绍贿赂的性质,而是教唆犯。如果在教唆后,又在实施介绍贿赂行为的,应按他所教峻的犯罪(行贿罪或受贿罪)的共犯定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n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行贿与介绍贿赂罪如何界定
    行贿与介绍贿赂罪如何界定

    行贿与介绍贿赂罪的界定标准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属于介绍贿赂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020-01-05 105
  • 只是介绍认识算介绍贿赂罪吗
    只是介绍认识算介绍贿赂罪吗

    普通的介绍两个人互相认识,不算介绍贿赂罪,但如果明知道这个人是要通过行贿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中谋取利益,还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或者提供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介绍贿赂罪。

    2020-08-28 351
  • 介绍贿赂罪应该去哪报案
    介绍贿赂罪应该去哪报案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

    2024-06-09 3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认定介绍贿赂罪中的“介绍”贿赂罪的行

    介绍贿赂罪的管辖是以犯罪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主,被告人居住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辅。所辖犯罪场所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所辖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2021-11-01 15,340
  • 主动构成介绍贿赂罪应如何认定?

    认定本罪时,应区分介绍贿赂罪与行贿、受贿共犯的界限,介绍贿赂人不同于行贿或受贿一方的帮助犯,他必须与贿赂行为的双方都有联系,是根据行贿、受贿双方的意图办事,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如果行为人只与

    2023-07-08 15,340
  • 推介贿赂罪的定罪标准,介绍贿赂罪怎么定罪,介绍贿赂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金额不符合上述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介绍

    2021-11-11 15,340
  • 介绍贿赂罪如何量刑,介绍贿赂罪涉嫌既遂吗

    根据法律规定,贿赂犯罪构成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要求行为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2021-12-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介绍贿赂罪最新司法解释 01:15
    介绍贿赂罪最新司法解释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介绍贿赂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介绍贿赂”主要指的是行为人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 并且,司法解释规定了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

    2,637 15,340
  • 商业贿赂罪如何认定 01:49
    商业贿赂罪如何认定

    商业受贿罪认定标准是以下四点: 1、商业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只

    833 15,340
  • 贿赂别人犯罪吗 00:51
    贿赂别人犯罪吗

    贿赂别人犯罪,会构成行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

    1,40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