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对象是哪些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对象是哪些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对象是哪些

2020-06-26 275
普法内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对象是药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药品监督管理局归谁管
    药品监督管理局归谁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2021-12-12 3,592
  • 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职责的是
    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职责的是

    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起草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

    2021-10-08 330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图流程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图流程

    食药局审图流程为备案人向政务中心递交备案资料(电子档和纸质档);形式审查;不属于备案事项的览告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资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的,当场予以受理进入备案程序;现场提供备案凭证;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日常监管记录;建立食品

    2020-11-25 27
专业问答更多>>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软科学研究管理办法

    研究报告、研究论文每年度进行一次评奖。

    2022-09-11 15,340
  • 新药品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

    2023-06-10 15,340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具有哪些权利

    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的权利和职责:(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相关规章、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规范和维

    2021-10-28 15,340
  • 我国《食品安全法》对“全程监督”“监督管理”有哪些规定?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覆盖全过程的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管理链长,环节多,需要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体系。《食品安全法》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例如,在食用农产品管理方面,明确食

    2021-11-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哪些 01:03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哪些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1、卫生行政部门;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

    15,048 15,340
  •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01:03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

    5,657 15,340
  • 质量监督手续谁办理 01:01
    质量监督手续谁办理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法定程序,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发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开工。 因此,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依法到建设行政主管

    3,436 15,340
医疗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