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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如何的

我国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如何的

2024-06-13 5
普法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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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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