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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转学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转学的情形有哪些

2023-01-07 4
普法内容
不属于转学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7、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 8、跨学科门类的。 中小学的转学流程是: 1、选好目标学校,接触是否愿意接收孩子入学,同意则进行下一步; 2、到现就读学校与班主任商量,说出自己的转学理由,尽量心客观原因为主,如果同意,到该学校学籍管理处,打印一张学籍卡片,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带回转入学校交给班主任。一般是先转学籍再转学生,也可先转学生后转学籍(也可不打印学籍卡); 3、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异动栏,根据姓名、身份证号码、学籍号,查询后申请转入,并上传对方加盖学籍专用章的学籍卡片扫描件。然后学校审核同意转入。(如果是跨省转学,则到跨省查询栏查询); 4、等待转出学校审核同意,如果是县内转学等待县学籍管理员审核,市内转学等待转出县管理员审核同意,如果是跨省就等待转出省管理员审核同意; 5、方学校和上级管理员同意最后转学成功; 6、果没有注册学籍,或者省外学籍没转回来也不用急,同样可以参加考试,可以社会考生的身份参考。只是进入下一个阶段仍然要注册或者转学。如果是省内已经注册学籍必须转学才能参加考试。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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