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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婚内起诉分割的先决条件如下: 1、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即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 2、一方有法定支持义务的人需要治疗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 根据《
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但在区分遗产与
一般来说,法律上婚内分割财产是在夫妻双方不离婚的前提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项制度。婚内共同财产分割目的在于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关于财产的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的,夫妻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出售、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不离婚不能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2、夫妻均等分割原则。 3、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1、婚内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2、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一方负有
国内离婚的,可以通过离婚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即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对于大陆居民持有的香港财产,国内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进行处分。在判决执行时,则由国内法
离婚中过错方对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有以下两点: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给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或者将财产优先给予无过错方使用。 离婚过错方是指夫妻二人中因某一人单方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按这一原则判决夫妻财产的前提是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财产分别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则不能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