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除其他担保人承诺提供担保外,债权人放弃债务人以自身财产设定的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抵押,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抵押或者变更抵押,其
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是可以的。当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时,担保法律关系也就随之消灭,但是主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是存在的,仍然需要履行。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并且是在共同担保或者是保证关系中,相应的保证人或者物上保证人的担保责任是会相应
连带责任保证人三年后就会免除责任,自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应当在保证期间届满前。
债权人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
房产抵押无效属于物的担保无效,担保人(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
1、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担保物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也随之消灭。这里的“主债权消灭”是指主债权的全部消灭,根据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主债权的部分消灭,担保物权仍然存在,担保财产
需按情况分析: 一、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 二、同一债务仅有一个保证人,债权人可以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
一般情况下,抵押权人就是债权人。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许多当事人都会选择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提供财产作为抵押物,并应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债权人则作为抵押权人。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构成重复抵押。但是只要债权不超过抵押物的价值,是合法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之前,法律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抄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抵押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
保证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需分情况讨论。因为保证债权也属于担保债权的一种,最高院关于破产问题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破产债权的具体种类列举了十二种。就其中的第一种和第二种而言,即破产宣告前已经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