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重整结束后未申报债权的处理?
重整结束后未申报债权的处理?

重整结束后未申报债权的处理?

2020-10-13 18
普法内容
重整结束后未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破产重整结束后,未偿还的债权怎么办
    破产重整结束后,未偿还的债权怎么办

    债务人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债权正常清偿。债务人无法执行《重整计划》的,应当裁定终止,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清算的,按顺序清偿债务。

    2020-10-09 410
  • 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是怎样的
    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是怎样的

    破产债权是在破产债权申报期间申请的,而破产重整期间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的,可以申报债权。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020-04-12 43
  • 什么是破产重整债权申报
    什么是破产重整债权申报

    破产重整债权申报的定义是: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被法院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021-09-16 23
专业问答更多>>
  • 重整过程中未申报债权的法律问题

    重整结束后未申报债权的应补充申报。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算,逾期

    2023-09-13 15,340
  • 未按期申报债权破产重整的会产生哪些后果

    未按期申报债权破产重整有下列后果: 一、债权人将会丧失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 二、如果破产财产已经进行了分配的,则债权人将不能补充申

    2023-07-20 15,340
  • 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未依照相关规定申报债权的,应如何处理

    处理方式不一样,但是立法的大思路是一致的——都认,但结果不一样!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第56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

    2022-03-16 15,340
  • 没按期申报债权重整有什么后果?

    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 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

    2022-06-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破产重整债权人咋办 01:16
    破产重整债权人咋办

    如果债务人破产重整,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手段尝试回收债权: 1、如果债权有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向保证人追偿,或者通过实现担保物权来回收债权; 2、积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并向法院申请冻结、查封。实务中,哪个债权人先冻结、查封了债务人的资产,该

    882 15,340
  • 教育整顿什么时候结束 01:19
    教育整顿什么时候结束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时间安排:从2月底开始,时间为4个月左右,到6月底基本结束。其中,学习教育环节为30天,查纠整改环节为75天,总结提升环节为15天。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透露,在第一批教育整顿收尾阶段,各省级教育整

    6,116 15,340
  • 债权申报包括哪些债权 01:13
    债权申报包括哪些债权

    债权申报中的债权类型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债权中必须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第二,必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其中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即视为已到期。第三,债权中必须以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其中有

    1,209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