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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
住房公积金缴纳是公司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并没有这种区别;只要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就可以提取。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
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1998年12月15日以后
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
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前退休,如退休时不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要求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与在职职工一样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和贷款公积金,其所在单位应足额为其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资助部分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需要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封存了的处理办法: 1、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启封手续,启封后,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重新就业
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如下: 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单位所属缴存银行提出申请; 2、单位所属缴存银行进行受理; 3、单位所属缴存银行进行审查; 4、审核完成通过补缴申请。 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原贷款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