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区分斡旋受贿罪与介绍受贿罪
如何区分斡旋受贿罪与介绍受贿罪

如何区分斡旋受贿罪与介绍受贿罪

2024-05-25 15
普法内容
主体方面:斡旋者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者不需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斡旋者必须利用自己的职位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介绍者可以利用,也可以不利用。客观方面:斡旋者自己收受了贿赂,介绍者可以收受、也可以不收受;斡旋受贿的行为人的侧重点是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介绍受贿罪的行为人侧重点是向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二者发生竞合时,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刑法中介绍贿赂罪和斡旋贿赂的区别
    刑法中介绍贿赂罪和斡旋贿赂的区别

    (1)斡旋受贿需要为请托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介绍贿赂不要求介绍贿赂人收受了请托人财物,请托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也不限,只需受托人构成受贿罪而介绍人也才可能被定罪(情节严重); (2)犯罪主体,前者要求是工作

    2023-03-27 15
  • 斡旋受贿和一般受贿的区别
    斡旋受贿和一般受贿的区别

    (1)一般受贿行为人是直接利用本人的职务之便就能实施犯罪行为,而斡旋受贿行为人必须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才能完成犯罪全过程。区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关键,

    2020-01-05 531
  • 共同受贿与介绍贿赂如何区分
    共同受贿与介绍贿赂如何区分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在犯罪主体上,受贿罪的共犯,无论是帮助犯或者教唆犯,都要依附于受贿人的,不能独立存在;但是介绍贿赂罪的主体,不依赖于受贿和行贿方的第三者。 2、在主观方面上,受贿罪的共犯的目的在于用权力来换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

    2020-12-06 126
专业问答更多>>
  • 斡旋受贿与介绍贿赂的区别

    (1)斡旋受贿需要为请托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介绍贿赂不要求介绍贿赂人收受了请托人财物,请托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也不限,只需受托人构成受贿罪而介绍人也才可能被定罪(情节

    2022-05-08 15,340
  • 介绍贿赂和斡旋受贿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是指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2022-08-11 15,340
  • 斡旋受贿与行贿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5-28 15,340
  • 斡旋受贿罪与北京市XX的介绍贿赂罪有啥不同?

    二罪都属于贿赂犯罪的范畴,但斡旋属于受贿罪的一种,是与者的中间人,偏于行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修正)》第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

    2022-10-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介绍贿赂罪最新司法解释 01:15
    介绍贿赂罪最新司法解释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介绍贿赂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介绍贿赂”主要指的是行为人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 并且,司法解释规定了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

    2,571 15,340
  • 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01:07
    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受贿罪,指的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公私财物,或非法收受公私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为。 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1、该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公私财物,或非法收受公私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利用职

    3,095 15,340
  • 受贿罪会判死刑吗 00:37
    受贿罪会判死刑吗

    受贿罪是有可能判处死刑的,但是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具体来说,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

    1,811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