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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补充规定》 第二点第1条的规定,关于计件工资制加班费问题,分两种情况: 第一,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
计时工资就是我们常说的基本工资。比如说,每月2500元,每天8小时,每月休一天,这样的话,你的计时工资就是这么算的: 30天-1天公休=29天 2500元/29天=每天8 6、2068元, 8 6、2068元/8小时=每小时 10、7758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
《劳动法》第37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劳动法有规定,加班工资(周一至周五超工作时间8小时以外的时间)按 1、5倍给
计件工资制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工资制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类似,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加班费。
《劳动法》第37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规定:“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
工资应该按照如下方法来计算: 1、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是其基本工资加上奖金、津贴和补贴、和其他的工资收入; 2、日工资=月工资收入除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除(月计薪天数乘8小时)。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具体如下: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
员工因工伤不能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关于发放的标准,职工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