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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有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本例中,这位继承人理所当然享有对该住宅的居住权益。因为从法律层面来看,继承人有权依法分配继承到的遗产份额,换言之,其本身即成为该遗产房屋的法定共有权者。这也意味着与其他继承人共享对该遗产房产的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的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该继承人自然具有享有居住权之合法权益。究其原因在于,法律赋予了任何继承人以继承财产的比例,这意味着,他即成为遗产房产的共同所有权人,因此,与其他众多继承人共同分享该遗产房屋的所有权。在此前提下,所提及的房屋所有权包括了
遗产房屋的继承人有居住权。只要是继承人并且享有继承权,那么就是这所房子的共有人。也就是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居住权,并且继承人有权利随意处置房屋。但由于遗产房屋是共有的,所有的共有人在居住或处分该房屋时应达成共识,或者进行协商,协商有异议的,
居住权是不可以继承的。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性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故居住权是一种
如果放弃继承权一般没有居住的权利,但是如果和房产的继承人协商决定放弃继承权的同时享有房屋的居住权也是可以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确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利。
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同意设立的农村祖产房子有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可以继承,根据《民法典》在法定继承中只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可没有作农村户籍和非农村户籍之分,所以,城市户口儿女同样可以继承农村户口父母的房产。至于将来拆迁补
遗产是公民去世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等。 居住权,即对房子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有很强的人身性,享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有法定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的第一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其中,“子女”不仅包括了亲生子女,还包括了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有扶养关系”中的“扶养”既包括了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也包含了晚辈
一般情况下,由于房屋的继承权和身份紧密相关,是不能够转让的。换句话说,房屋继承案件中,既不能将房屋的继承权,转让给其他顺位的继承人,又不能把继承权转让给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直接继承遗产之后再转让遗产的方式,将继承得来的遗产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