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微博和短信作为民事诉讼电子证据有效吗
微博和短信作为民事诉讼电子证据有效吗

微博和短信作为民事诉讼电子证据有效吗

2020-02-25 149
普法内容
微博和短信作为民事诉讼中的电子证据是有效的,其作为电子证据的效力已经被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承认。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短信能作为刑事案件唯一证据吗
    短信能作为刑事案件唯一证据吗

    在涉及到债务纠纷等相关事宜时,如果当事人一方所获取的视听资料,能够经过严格的核实和验证,以合法且合理的方法获得,并无任何可疑之处,那么此类音频或视频资料的复制件,即构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录音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那些满足如下条件的录音内容

    2024-05-11 29
  • 离婚可以用短信作为证据吗
    离婚可以用短信作为证据吗

    在我国,短信作为电子证据成为离婚证据有如下要求: 1、获取途径合法; 2、内容合法,且与案件具有关联性; 3、必须查证属实,即不得为虚构、恶意拼接的短信; 4、短信作为离婚证据的其他要求。

    2020-12-14 95
  • 民事诉讼的电子数据证据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电子数据证据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电子数据证据有: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等。

    2020-04-01 29
专业问答更多>>
  • 通过短信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相关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后才有效。电子数据包括以下信息、电子文件:(1)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2)手机邮件、电子邮件、即时

    2021-10-27 15,340
  • 微博、微博、文字等网络虚假信息形成的资料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规定: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直接

    2022-03-22 15,340
  • 电子证据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吗

    电子证据是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的。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而且伪造、篡改后不留痕迹,再加上电子证据由于人为的原因或环境及技术条件的影响容易出现差错,故应当将电子证据划归间接证据。

    2023-11-19 15,340
  • 手机短信作为合同的证据如何合法有效, 如何利用短信作为有效证据呢

    实践中,当事人在利用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有证据证明该手机号码确属对方所有,且不存在被盗取、错发短信的情况。 2、要证明所用手机收件箱中短信应属只读文件,不能修改。否则证据效力将

    2022-05-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法律证据吗 01:37
    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法律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1、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微信聊天记录应当在当

    70,578 15,340
  • 手机短信算出轨证据吗 01:18
    手机短信算出轨证据吗

    手机短信可以算作出轨证据。手机短信是民事诉讼法中的电子数据证据,当事人只需要注意采集方式的合法性,甚至是选择公证的方式,提高手机短信的证明力。作为法定的证据类型一种,手机短信也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但是由于电子数据难以保存,也容易篡改,要让法

    1,784 15,340
  • 用微信打借条有效吗 01:12
    用微信打借条有效吗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电子数据是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微信、QQ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式,或者储存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在微信上的借条是属于电子数据,也是证据种类之一,但是,如果要用微信的聊天记录,来作证明

    15,152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