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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确认隐名股东之诉的规定有: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订立的代持协议,对且仅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2、投资权益的归属一般归隐名股东,但未经变更登记,隐名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 3、其他规定。
冒名股东与实际股东的区别是权利义务不同,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冒名者实际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并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权利并承担风险。
挂名与冒名股东的法律后果 “挂名股东”(名义股东)的麻烦在于,其不但不是实际权利人,而且一旦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的,则名义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公司债权人以名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股东丧失股东资格: (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 (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 (3)因违法受到政府出发而被剥夺股权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要以其出资额承担法定的股东责任。因为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所以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
冒名者虽然在工商登记上登记为股东,但也不能被认定为股东。 1、并且,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处登记的,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可以与名义出资人签订代持股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除非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出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隐名股东想要得到公司的承认需征得公司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除此之外,名义股东与实际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股东大会职权: 1、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及经营方向; 2、更换及选举非由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董事的劳动报酬; 3、更换及选举由股东代表出任的公司监事,并决定监事的劳动报酬; 4、审议及审批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5、参与公司章程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