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办理离婚再结婚的内地居民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三类材料才能办理再结婚的登记,具体包括: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
1、需要过户资料: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等。以上都要原件,最好能事先准备两份复印件。 2、夫妻双方一同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管理机关去办理,因为要当事人亲自填表格。 3、如果夫妻间采取的是赠与方式,那还要先
一、再婚要不要离婚证 按规定,如果是离异后再婚的是需要离婚证的,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离婚证》的,则当事人可持本人
没有离婚证可以办结婚证。当事人丢失或者破坏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持本人户籍和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状况并提出申请。
办理再婚登记的手续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原件()、本原件(户藉证明/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②受理:到一方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③审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
离异方拿自己的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未婚方拿户口本,身份证,和三张双人红底两寸证件照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还有一点很重要,结婚或离婚后婚姻状况一栏是不会自动改为“已婚”或“离异”的,除非自己拿
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一般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是不能办理离婚的,双方自行解除关系即可。离婚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簿。 3.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男女双方是复婚,且上一
去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通常来说,两个中国人去民政局办结婚手续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这是必须要有的,而且是原件,但有些特殊情况,比如说家长不同意这段婚史,把户口本扣下来那怎么办呢?那么只能您到户籍地的派出所拿你身份证去开一个证明,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