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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报酬,但有权要求本人承担下列费用: 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现为直接的支出费用。 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
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
1、明确请求范围。即哪些费用可以请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不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般说,管理人若妥善为他人管理事务,并且其管理在客观上又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就下列费用提出请求:(1)请求偿还管理人为被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因管理属于法定之债,因为我国合同编明确规定了无因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
无因管理中,管理人不享有报酬请求权或者劳务费请求权。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属于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
首先,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辞退员工时,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但具体要补偿或者赔偿多少钱,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员工的工作年限。当然,也有少数情况是公司解聘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比如:因为员工的个人过失给公司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在无因管理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也是属于侵权行为的,既然属于侵权行为,则侵权人就应当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
无因管理,是指并没有受到他人的委托,也不存在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是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要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否则无法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