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产品无缺陷不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产品侵权首先得产品具有缺陷,其次缺陷产品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最后缺陷产品与损害事实之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没有缺陷的产品没有侵权产出损害的可能性,不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
(1)生产缺陷,生产缺陷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因原料、配件、工艺、程序等方面存在错误,导致制作或最终产品上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产品达不到产品规格要求,也即不符合标准. (2)设计缺陷,指产品在设计时在产品结构、配方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危险。
最高院于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确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8种情形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目前世界上通行的做法是对产品责任采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如英国1987年的《消费者保护法》,德国1989年的《产品责任法》中的立法规定。我国立法上也采取了同样的规定方式,《民法通则》第122条做出了一
缺陷产品导致损害,由生产者负举证责任。生产者必须就《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的可以免除责任的3种情况举出证据,否则就要承担法定赔偿责任。
(1)缺陷是一种不合理的危险,合理的危险不是缺陷; (2)这种危险危及人身和他人财产安全,其他危险不认为是缺陷的内容; (3)判断危险的合理与否或者判断某一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的标准分为一般标准和法定标准
产品缺陷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不同于一般的侵权行为。一般来说,产品缺陷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或产品缺陷,是指产品不合理的危险。二、损害后果。在产品缺陷侵犯人身
产品质量缺陷问题,是消费者和产品使用者在购买或使用商品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产品质量纠纷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如果消费者和产品使用者,在因为产品质量缺陷导致损害之后二十年内都没有提起诉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2、期限不同:缺
产品侵权,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产品存在侵权损害他人利益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请求赔偿。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若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