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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代理合同或授权委托书中一般都有载明代理期限的条款,期限一旦届满,代理权即丧失,代理关系便告终止。如果代理合同或授权委托书中没有写明代理期限,则无论委托人还是代理人均有权提出终止代理关系的要求。但提出时间与
委托代理合同可以终止。委托代理合同主体依法行使合同终止权的、合同标的已经全部灭失的、合同已经依法解除的、委托代理合同主体已经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可以随时终止。
终止委托代理情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有:(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可见,被代理
委托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死亡后实施的代理行为的效力应当视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关系原则上应该终止。 但是,委托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的
关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丧失民事
1、会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
委托代征管理方法如下:为加强税收委托代征管理,规范委托代征行为,降低征纳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该办法。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
委托与代理,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代理关系通常可以包括委托关系,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而委托关系却不能是代理关系,可以是代理关系之外的关系; 2、效力范围不同: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
离婚可不可以由代理人代理,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由于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离婚; 2、如果是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