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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出警可以不认定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也可以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交通事故中责任不明显的,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
对方不去交警队结案,可以不用理会,对事故处理并没什么影响。责任认定书一出具,就意味着开始履行责任赔偿,若对方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对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接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交通部门申请复核。若该机关部门
事故责任有定责标准,不是司机想要什么责任就有什么责任,因为责任大小牵涉到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保险公司审核时如果有问题,就会怀疑交警与司机合谋骗取保险金。
可以申请复核,但没有证据,难度太大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
如果是交警部门故意拖延时间不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或者是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的都可以申诉。申请复核的方法。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问:交通事故全责方不肯去交警大队开责任认定书怎么办答:既然交警的认定书已经出具,按理说现在应该是无责方急着向你索赔才对,作为全责方也已经垫付修车款维修好了车辆,如果维修发票单据在全责方手上,那么只要取
可以按照合理的责任划分进行判决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不认可的,可以向该认定单位的上一级单位书面申请复议,由他们审查确定原认定书是否合理。因为事故认定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如果认为理由充分的,因为,对复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如果是交警有关的部门故意要拖延时间不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或者当事人针对交警有关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认为有异议的地方,一般当事人有可以进行申请复核的权利。 具体申请复核的方法为: 1、
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交通事故进行复核审查,并且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复核结论,当事人在申请复核时,可以通过
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的处理如下: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制作调解终结书; 3、向法院民事起诉,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